创业板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股份被质押或冻结的,是否需要及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8.6.4条规定,上市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的,应当及时披露。

申请加入可在线提交联系方式与作品链接,我们会在第一时间与你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