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配售对象未及时完成资金配号 根据《深圳市场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X日)前一个交易日(X-1日)的12:00前在协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并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对象的资金配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每日将在中午12:00前结算状态为配号完成的配售对象的前一交易日的市值数据发给本所EIPO平台。若是未及时完成资金配号,本所EIPO平台可能由于未收到市值数据而提示市值不足。 (2)配售对象持有的市值并非20日均值 配售对象持有的市值,按照X-2日前20个交易日(含X-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因此投资者的市值,并非单日市值,而是20日市值均值。该市值以在本所EIPO平台查询到的市值数据为准(EIPO平台-资料维护-配售对象市值查询)。 (3)投资者查询的市值并非“询价开始日前两个工作日的市值” 投资者若需参加某只股票询价,需在本所EIPO平台查看配售对象的基准日为“该股票X-2日”的市值数据,确认其是否超过1000万。例如:蓝思科技(300433),初步询价开始日(X日)为3月4日,X-2日为3月2日,因此,某投资者欲参加该股票询价,则需要查询配售对象以3月2日为基准日的市值数据。 (4)主承销商设置了更高的市值要求 深市网下发行中,持有不少于1000万市值的非限售股份是投资者参与网下发行的基本要求,主承销商可在此基础上规定更高的市值要求。如投资者通过本所EIPO平台查询到配售对象X-2日市值超过1000万,则建议查看主承销商询价公告,确认主承销商是否设定更高市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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