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请转板,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创业板转板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转板公司申请转板,董事会应当依法就转板事宜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决议至少包括下列事项:

(一)转入的交易所及板块;

(二)转板的证券种类和数量;

(三)以取得深交所同意上市决定为生效条件的股票在北交所终止上市事项;

(四)决议的有效期;

(五)对董事会办理本次转板具体事宜的授权;

(六)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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