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创业板转板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转板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在公司申请转板时有限售条件且在创业板上市时限售期尚未届满的,该部分股份的剩余限售期自公司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直至限售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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