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第十四条,转让方应当于向深交所提交转让申请当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打印证券查询信息单。证券查询信息单包含2张,持有信息单与冻结信息单。 转让方也可通过“中国结算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取证券查询信息单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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