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发行人董监高及持股超过5%的股东、资产支持证券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在适当性管理方面是否有特殊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原始权益人及其关联方交易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受本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条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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